曝光!这些安全生产问题隐患要立查速改

当前正值春季
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处于旺季
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
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
近期,蒲江县安办
持续开展安全问题隐患


隐患点位一
中建六局蒲江铁路物流港核心区一期建设项目集疏运公路(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项目)预制梁场

存在隐患
1、钢筋加工设备外壳接地设置不规范,接地线与接地桩的连接未采用压接。
2、部分钢筋加工设备供电一次线有接头、沿地敷设,无防机械破损措施。
3、二保焊机(全称为“二氧化碳保护焊接机”)外壳未设置接地线。

专家解读
1、《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(GB 50303-2015)
5.1.1 “柜、台、箱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;对于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,门和金属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选用截面积不小于4mm²的黄绿色绝缘铜芯软导线连接,并应有标识。
《用电安全导则》(GB/T13869-2017)
5.1.2 保护接地线应采用焊接、压接、螺栓联结或其他可靠方法联结,严禁缠绕或挂钩。
2、《用电安全导》(GB/T13869-2017)
5.2.2 移动使用的用电产品,应采用完整的铜芯橡皮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作电源线;移动时,应防止电源线拉断或损坏。
《低压配电设计规范》(GB 50054-2011)
7.2.1 正常环境的屋内场所除建筑物顶棚及地沟内外,可采用直敷布线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
1.直敷布线应采用护套绝缘导线,其截面积不宜大于6mm²;
2.护套绝缘导线至地面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7.2.1的规定;
3.当导线垂直敷设时,距离地面低于1.8m段的导线,应用导管保护;
4.导线与接地导体及不发热的管道紧贴交叉时,应用绝缘管保护;敷设在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应用钢管保护。
3、《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》(GB 19517-2009)
2.2.4 电气设备必须有接地保护,或双重绝缘结构,或安全特低电压供电的防护措施。

隐患点位二
成都合联新型产业园四期D33-D66栋厂房项目

存在隐患
2、动土作业未采取防尘措施。
3、配电柜PE连接线断裂,未设置电路图。

专家解读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(主席令第三十一号)
第六十九条 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,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;超过三个月的,应当进行绿化、铺装或者遮盖。
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(主席令第三十一号)
第六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,并采取覆盖、分段作业、择时施工、洒水抑尘、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。建筑土方、工程渣土、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;在场地内堆存的,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。工程渣土、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公布,2019年二次修正)
第四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、废气、废水、固体废物以及噪声、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。
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》(JGJ59—2011)
3.2.3 文明施工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:
3.施工场地
3)施工现场应有防止扬尘措施;
3、《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(GB 50303-2015)
5.1.1 “柜、台、箱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;对于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,门和金属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选用截面积不小于4mm²的黄绿色绝缘铜芯软导线连接,并应有标识。
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》(JGJ46-2005)
8.3.1 配电箱、开关箱应有名称、用途、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。
如何保障安全生产?
这些提示请收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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蒲江县应急管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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